|
|
本所技士職缺徵才登錄內容
機關基本資料:
機關代碼:301013200C
機關名稱: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電訊所
機關地址: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之1號
填寫人:吳明后
填寫人電話:(02)2930-7219
E-mail:klg40507@npta.gov.tw
|
機關徵才資料:
一、出缺職務:
- 官職等: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。
- 職系:電子工程。
- 職稱:技士。
- 名額:4名。
- 性別:不限。
- 上網期間:自97年9月10日至97年9月24日止。
二、所需資格:(學經歷、考試及格類科等資料說明)
- 現職公務人員(除現任警察機關人員以外)委任第三職等以上,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,具電子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,並經公務人員高、普考試、升等考試或相當之特種考試電子、電機、電力或電信工程職系類科及格者。
- 具微波通訊及有線通訊專長者優先考量。
三、工作項目:(主要工作項目等資料說明)
辦理警用通訊相關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四、工作地點:
- 所本部3缺: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之1號。
- 臺東中繼臺1缺:臺東市更生路13巷3號。
五、聯絡方式:(須檢具文件、聯絡人、聯絡電話等資料說明)
- 報名者請至本所資訊網【最新消息】下載填寫報名表及職缺申請表,並檢具報名表(附照片)、職缺申請表(附照片)、學歷、考試及格證書、最近銓敘部審定函影本、現職派令及94年、95年及96年考績通知書、訓練進修等相關資料影本,於本(97)年9月24日前(郵戳為憑)寄至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之1號警察電訊所人事室收,逾期不受理。並請於前項文件影本正面左下方親自簽名蓋章,資格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面試,不合格者恕不退件。
- 本所視甄選情形得增列候用名額,候用期間為3個月,期滿即喪失資格。
- 聯絡人:吳明后小姐;聯絡電話:(02)2930-7219。
- 警察電訊所資訊網網址:http://www.npta.gov.tw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