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所簡介
本所掌理全國警察電訊業務及勤務,並兼內政部警政署通訊特業幕僚。主要職司下列業務: 警察通訊網路與業務之規劃、執行與督導事項。 警用有線電通訊工程之設計、執行、養護、管制與運用事項。 警用無線電通訊裝備之設計、研製、執行、養護、管制與運用事項。 警用載、微波系統設計、執行、維護、管制與運用事項。 警用通訊設施之研究、更新事項。 警用通訊器材之採購、管理、補給事項。 其他有關警察通訊事項。
本所掌理全國警察電訊業務及勤務,並兼內政部警政署通訊特業幕僚。主要職司下列業務: